繼一瓶650元的牛奶之後,剛剛去誠品看到一本 500 元的雜誌。
這次可真的是貨真價實的 500 元雜誌。在台灣的商業類雜誌賣到 500 元,讓商業周刊、天下雜誌、遠見雜誌這些老大哥的面子往哪裡擺?
這個擺明要給大家難看的 CASTON 的雜誌,就是在網路開店界惡名昭彰的24hrs’ 資訊銀行背後的黑手,佳事通集團所出版的。
這家公司的網路廣告打的非常誇張(註1),搞的像傳銷大會一樣。雖然他們說有電視廣告,但是我一次都沒看過,反倒是 24hrs 的廣告郵件是各家入口網站及ISP垃圾信匣中的常客。
回過頭來看這本雜誌,當然免不了到處都是自家的廣告,唯一具參考價值的只有後面的開店平台、金流、物流的整理表格,但是 eBoss 也常整理此類的資訊,而且也相當完整齊全,人家這一期才賣一百出頭,CASTON 這本雜誌要花 500 元大洋實在讓人不得不縮手。
以這種遠高過市場價值的訂價策略,我個人認為 CASTON 的雜誌可能實際印刷的數量並不多,比較屬於策略性的出版,自己出雜誌,自己打廣告。不過這樣的策略至少要做的好看一點,24hrs 的網路開店光說明會就要收 1500 元,現在又出了 500 元的雜誌,實在很難不被別人批評吃相太難看。
我看到的是 2005 / 06 特刊,內容還算有參考價值,誠品有已開封的雜誌供人閱讀,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看看。
註1:
之前在 104創業網 有看到一家更像傳銷公司的網路開店廠商:
http://www.104opp.com.tw/ (有空來笑一下吧^^)
26 comments On 一本 500 元的雜誌
我想,再怎麼樣也比不上這家錢錢錢我愛你好笑吧..
錢錢錢我愛你
http://www.777520.com/
網路開店 開了這樣多年
依然一堆畫餅的 唬人的 斂財的
有能力的 都自己走出一片天了
這些公司 網站 集團 依然存在
跟我們的資訊太貧乏 常識不足 錯誤的媒體 可歎
個人淺見 冒犯之處 見諒
我想它們花錢打新聞吧
讓大家都知道他們出現了。
然後第2期改賣99元。
有可能第一期印刷一千本。
你看,Neo的Blog都在幫它做宣傳了,更何況是
電視新聞呢??
Raie:
真的很好笑,虧他們想的到。Orz
梧桐:
「網路開店」這個名詞大鳴大放”應該”是從 Yahoo! 開始的,早期大家都知道可以在網路上面賣東西,但是沒有一個響亮的名詞出來(就像金磚四國一樣)。在撥接時代 Hinet 就有商店大街,其它類似的服務也不少,大概時機未到,生意冷清到不行。後來 Yahoo 打開「網路開店」牌,變成一堆奇奇怪怪的公司都拿這個名詞來騙吃騙喝,真的很可悲。
yesyoudo:
說不定故意賣500元來讓大家罵的,這也是宣傳高招! 呵呵。^^
現在的行銷手法大同小異,消費者看多了也都知道它們在搞什麼花樣。
像藝人吳宗憲,搞一些有的沒的來新聞來吸聞媒體焦點,久了再搞同樣的重作,也少有人理它。
所以,現在的銷售方式有些走反向的手法。比如,之前颱風菜價大脹,台北的百貨公司就降價賣,反而吸引一堆民眾來搶購。
也許全部只賣10顆高麗菜一各1元,其它的一樣貴。
無名小站也是一樣丫,愈是惹人爭議,它的網站暴光率愈高
我想不管手法怎樣宣傳,對的起良心的方式才是最重要的吧,畢竟不管網站做的怎樣,還是會有人批評,本來有競爭就有進步,如果做到讓大家都反感,那種知名度不如不要也罷,千萬不要成為萬惡的其中一源頭呀~
so 慢慢在進行網站改版,還是希望即使不有錢,也能用另一種方式為不平的事情盡一點心力
呼呼
那本我有在誠品看到
我還以為定價錯誤
起笑了
也許陳水總統說任內不陳承認大陸學歷,其實是他想開放
只是不想得罪國內學校教職員權利,畢竟一窩蜂學生去大
陸念書,會讓台灣學校倒閉。
那麼先引起民眾的議論,然後罵也被罵夠了之後,他再
改口說,他從未限制大陸學歷。就如同從未限制台灣水
果進口大陸一樣。
現在的行銷手法都是反向操盤的,不只是政治上的制入式的行銷。要能拿捏到坐收漁翁,觀山看虎相鬥,最後是自己獲利。
這樣就成功,出名或是賺大錢了。
這是物價上漲 石油上漲的關係嗎
網路上還是脫離不了謾罵的文化,
人家公司開這麼大,
不會去他們公司嗆聲喔!!
只會在網路上亂吠!!
覺得不高興就不要買
市場上也有上萬元的化妝品
你認為需要去批評人家賣的人沒道德
還是說買的人都是笨蛋嗎
或者是說你覺得對的,再貴都無所謂???
這只是個人價值觀不同吧
倒是版主一直標榜流量很大排名第一
卻肆意批評人家的經營
其實你和壹週刊有什麼不一樣
樓上這位”部落格的自律”大大
您的邏輯似乎有些問題
只要是公開的經營者
都必須要面對大眾的批評跟檢驗
「售價」當然是大家檢視的重點之一
我反而覺得版主覺得該雜誌售價不合理
發文提醒大家避免受騙
這是一種有道德良知的作法
舉個例子
要是你家隔壁的麵包店
一條白土司賣1000
你發文提醒大家不要上當
這當然是好事啊?
如果這樣還是有人去買
當然就是這些人…..XD
不過你已經盡力了
其實,我們現在社會要是有多一點像版大這樣的人
讓奸商斂財的困難度大增
在我眼中反而是一種功德呢!
大約一~兩個星期前,我去台北東區華納威秀看電影,就在那兩棟華納的人最多的中間走道有很多像世貿展的攤位,有看到這一家,那時他們做活動,我有留電話給他們.
兩天後有個小姐打電話來說明天有他們網路開店說明會辦在忠孝東路一段五星級飯店的二樓(免費參加),來參加還送一本價值$500的雜誌………..
後來因為剛好有事遲到,就沒去了.
剛路過看到你寫的這篇,幸好當時沒去參加否則我也會變成冤大頭啦!!!
對了,能允許我轉貼您這篇到幾個論壇(soga,微風)讓更多人知道這家黑心公司,算做善事,可以嗎?
Jerry:
多謝你的說明,不過「部落格的自律」那位仁兄是佳事通的人,因為發文的地點就是他們公司內部,從這篇文章出現之後,他們公司用多種不同的名字在這邊漫罵,真的蠻糟糕的。
阿明:
歡迎你轉貼,記得幫我註明一下這篇文章的網址喔! ^^
雜誌封面是一堆人
不用懷疑,這群人從公司開始運作之後就是差不多的臉孔
只是輪流換位置,頭銜洗牌而已
站在前排左邊算來第五個,右邊算來第二個,姓沈,我的國中同班同學,另外還有一位王姓同學,成大醫院精神科醫師,三人曾經是很要好的死黨
每個人選擇不同的人生,我是個六年五班,一個很普通的上班族,剛剛辭掉工作重回學校唸研究所…
Neo兄:
很高興第一次來參觀你的Blog,對於你的用心良苦提醒網友們關於社會黑暗的一面之真相,我持100%肯定,在下列msn社群網址中,有我們對於佳事通經營上的事實揭露,歡迎大家光臨指教:
http://groups.msn.com/caston
在蘋果日報的新聞討論區中(下列網址),佳事通的內部人員也使用同樣的手法來威脅恐嚇我們這些專掀佳事通公司遮羞布的伙伴,那裡的觀看率目前是高居榜首,很多事實真相都藏於下面網址中,多看看有助於讓諸位更了解佳事通公司如何吸金的真相:
http://forum.appledaily.com.tw/NewsForum/index.cfm?Fuseaction=ListNewsForum&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51024&Sec_ID=5&Art_ID=2151763
為什麼我們這麼清楚佳事通公司經營的真相?那是因為我們曾身受其害,才決定團結起來對付佳事通,訴諸法律,希望不要有更多人受害!
很高興認識你,Neo兄,如果需要一些有用的證據圖片,我也可以提供在此公佈,讓網友們可以更了解佳事通公司經營的事實真相!
neo 兄,我想請教一下
他們公司內部的ip是多少?你應該看得到才能確認
公布出來讓大家知道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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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司為公開的 成立時間:2001/7/6
有人知道中和佳事通嗎
暱稱: 網路e人
職位: 主任
業績: 179
所在地: 台北縣 我今天要去應微,請有去應微的各位說一下,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2/11/29~2005/9/12 回應討論主題
暱稱: 迪克
職位: 工讀生
業績: 18
所在地: 台中市 那些還在捍衛所謂佳事通通路品牌的人,難道這些証據還不足以讓你清醒嗎?這些証據隨便1抓就1大把,每一個都足以証明佳事通所謂的電子通路行銷只是1場騙局而已,你們看看佳事通所謂的行銷管理,連最簡單的市場價格比較都沒辦法做好,這樣子要怎麼讓我們這些加盟通路商賺錢呢?佳事通連最基本的市場調查也不會做,或者根本就不作,只是在那裏拼命招商再招商,佳事通管理人員的背景資料都顯示他們具備有商業管理的背景,可是卻只見他們拚命的吸金,辦展覽也只是應付1下通路商而已,實質上對通路商網路上的生意並無太大的幫助,那些有參展過的人,不相信的話,去看看自己的營業額有沒有因為參展之後就開始增加,還是沒變?佳事通那些主管事實上他們都具有直銷的背景,講白話1點,它們就是1群搞老鼠會的人,只是用電子商務的名義來遮掩他們老鼠會直銷詐騙的真面目,所以趁現在還有機會抽腿並要求賠償,再晚的話,可能就萬劫不復了!這是我多日以來一直所做的最誠懇的呼喚,趕快清醒吧!
各位通路夥伴大家好:
前幾天我打電話給林先生,想問他目前與佳事通協調的情形如何 , 以穫知林先生與佳事通在 8月 25 日的協調會宣告破裂 , 佳事通方面則表示在協調會前幾天已向林先生在法院提起告訴 , 這讓我覺得實在太沒有道理了 , 這樣的做法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 惡人先告狀 , 有明顯違反服務大眾之精神 , 幾乎是他們佳事通的一言堂 , 難到有話不能說嗎!
讓我們大家好好想一想看 , 從前的 .中華電信 .中鋼 . 全國總公會.醫師公會 . 教師公會 . 各種事業工會 . 集團公司 . 包括最近的銀行員工 . 客運公司員工 . 等等產業 , 員工們為了自己的權益與福利還有工作權不惜一切走上街頭 , 抗議 , 抗爭 , 頭綁白布條 , 手擲雞蛋 , 為了是什麼? 無非是為了自己的權益為了是資方不平等的待遇 , 才會走上街頭 , 悍衛自己的權益 , 讓社會大眾所了解 , 給予公平的待遇 , 我想這些做法是勞方想喚起資方給予善意的回應與合理的對待 , 試問勞方們這些的動作 , 資方們有控告勞方們嗎! 有給予勞方們所謂的刑事告訴與民事告訴嗎! 當然沒有也無法可告更無理可告 , 訴求本來就沒錯 , 那資方為了是什麼 , 當然是希望雙方有良性的互動 , 善意的回應與換取和平的協商 , 造成雙贏的局面我想這是智者的作法 , 也是大家所較贊同的!
那佳事通呢 ? 給通路商什麼待遇 ?
各位: 我們通路商是出錢的顧客 , 也就是說我們通路商是佳事通的夥伴及客人的身份 , 拿出幾拾萬元出來投資佳事通事業 , 然而有了質疑 , 有了問題 , 不能問嗎? 卻沒有得到佳事通善意的回應只是不斷的做安撫的口頭說辭 , 並無實質上的誠意對等 , 每一次 , 每一個人 , 都是這樣對待 , 這樣子日復一日的重演相同的戲碼才產生通路商的連署效應 , 你佳事通難道還搞不清楚狀況嗎?
你們佳事通憑什麼告通路商 , 你們佳事通有什麼資格告通路商 , 你們佳事通答應通路商的承諾完全都沒有做到還擺高姿態 , 佳事通你們要了解我們通路商是你們的客人 , 沒有我們你們那來的錢 , 天底下居然還有這樣的事 , 客人用錢買東西 , 東西有問題 , 不能退也不能問 , 然後客人們連署對他們質疑更不行 , 還要被告 , 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連署犯了什麼法了 , 就因為佳事通做的實在是太爛了通路商才會集合大家的力量 , 一起對佳事通提出解約 , 退款 , 不可以嗎? 這樣犯法了嗎? 真是笑話 , 連署又怎樣 , 連署犯法了嗎? 要被告 佳事通你們是要耍老大我告訴大家走著瞧!
就算是我去租房子打2年合約然後只住2個月發現房子有問題不住了 , 頂多賠出1個月租金 , 難不成叫我付清2年房租!搞不清楚狀況!
加入2個月花了30萬 , 課也上完了 , 試也考過了 , 商品也上架了 , 網站也登錄了 , 根據沒用當初說的完全是騙人的 , 要求退款居然跟我說沒辦法 , 這是吃人的世界嗎?
佳事通呀佳事通請你們拿出最大的誠意與善意來處理問題不管是連署人還是通路商都是你們的客人你們懂嗎!
不要說今天要告這個通路商明天要告那個通路商 , 你真的把通路商當做參歲小孩嗎? 那你們就大錯特錯了!
你們真的很壞知道嗎!
剛剛一位氣憤不已的通路商夥伴才掛下電話~
一個在聯網平台首頁,讓佳事通當為範本楷模的通路商網站XXX(有心人可以上網比較一番),在飯店招商說明會、公司基礎教育訓練課程上,一定會被舉出當說明範例的網站通路商,最近幾天不斷向公司要求提出了異議,請不要再使用了,好嗎?
因為———-從開始至今四個月來,從未接獲一張訂單,請公司好好深思、好好正視、好好輔導!
【TAMAD】~您!佩服您!敢發出不一樣的聲音!很台客喔!—台灣人真正的精神 ~ 讚!讚! 加油! 再加油!
上帝啊!您要清楚的看啊!菩薩啊!您也要清楚的看啊!
適當的時候,將有更多的人證、事證將呈現!
林老師、黃老師、連老師~加油!加油!
很熱心的DODO、SUE您也要加油喔!
我希望大家能站出來,用真正的行動向佳事通反擊!
我真的不想在看到更多人上當了!
明知是個無底深淵!怎能再讓其他家庭被騙呢!
有良知的佳事通諸公們:
奉勸您拿出良心來-別再害人了!
-有賺錢的通路商我為你加油!但是請憑良心賺良心錢!否則真的很糟糕ㄜ!
我是堅決解約的通路商!
在此敬告佳事通負責人!
請有誠意來解決!
廣大的受害者!快快站出來支持-林先生的行動吧!
——————————————————————————–
JM:
我支持你得的建議,也希望能看到正義的到來!
我們都是佳事通的受害者,有人刷卡、借錢用種種的負債方式,想在景氣時在很差的空間,尋找其收入來源,沒想到加入佳事通負債的更嚴重,我們何忍再讓別人也受害,萬一投資不成`造成更多的負債而讓人想不開而尋短,不是會害死很多人命嗎?
當初參加佳事通的說明會時,他們都是引導我們要如何在網路開店,有多好賺又多好賺,年收入可高達300萬,沒想到付了大筆銭之後,以下是他們的態度和許多加入的人所遭受的傷害。
〈一〉在課程上湯總跟黃執行長卻說:網路賣東西一年收入沒有二萬元,要賣他們的五合一系統簡稱《招商》就是還要不斷的《拉人頭》加入才有收入,而且是高收入。
〈二〉為什麼這種只有招商才能賺錢的真相,沒有在說明會上說明?
〈三〉既然明知道賣東西一年沒有二萬元的收入,為何敢誇大年收入三百萬?
〈四〉好!只賣東西,佳事通的每一樣網路產品都比市價貴,通路商若不小心賣了一件,收入只有五元至二十元不等,在說明會上也沒表達清楚,只有不停誇大收入,不敢說明收入來源?
〈五〉在說明會上表明所有的廣告都會作好,要來參加的人不用擔心,結果連參加展覽,佳事通還沒良心又收各通路商2500~100000萬不等,保證有幾十萬回收,結果後來才知到一個攤位最多也25000左右,而且佳事通只租一個攤位,讓通路商又再次付錢,沒良心的佳事通又受益很多沒良心的錢。這是在高雄展覽的事件。
而且通路商的網站因佳事通沒有做到當初說的廣告,一天進站的人數差不多掛0或只有個位數。所以何來的收入。
為何在說明會上不敢說明自己要付責廣告的部份?
可憐的小市民,永遠敢怒不敢言,當希望又再次的破滅,只能讓生活更苦,情緒更糟,試問有誰能阻止佳事通繼續害人呢?台灣還有小市民的生存空間嗎?讓這些有錢有權力的企業如此壓榨我們。
我現在繳不出孩子的學費,讓事通騙了60萬,真的有苦不能說,大家可否團結起來,把這些心聲列印出來發給各大媒體,或是到佳事通的說明會上發給新人,讓大家不要再上當,才不會相象我好像只有自殺一條路可以走了。
我就是做鬼也會找佳事通報報仇。
我們都是佳事通的受害者,有人刷卡、借錢用種種的負債方式,想在景氣時在很差的空間,尋找其收入來源,沒想到加入佳事通負債的更嚴重,我們何忍再讓別人也受害,萬一投資不成`造成更多的負債而讓人想不開而尋短,不是會害死很多人命嗎?
當初參加佳事通的說明會時,他們都是引導我們要如何在網路開店,有多好賺又多好賺,年收入可高達300萬,沒想到付了大筆銭之後,以下是他們的態度和許多加入的人所遭受的傷害。
〈一〉在課程上湯總跟黃執行長卻說:網路賣東西一年收入沒有二萬元,要賣他們的五合一系統簡稱《招商》就是還要不斷的《拉人頭》加入才有收入,而且是高收入。
〈二〉為什麼這種只有招商才能賺錢的真相,沒有在說明會上說明?
〈三〉既然明知道賣東西一年沒有二萬元的收入,為何敢誇大年收入三百萬?
〈四〉好!只賣東西,佳事通的每一樣網路產品都比市價貴,通路商若不小心賣了一件,收入只有五元至二十元不等,在說明會上也沒表達清楚,只有不停誇大收入,不敢說明收入來源?
〈五〉在說明會上表明所有的廣告都會作好,要來參加的人不用擔心,結果連參加展覽,佳事通還沒良心又收各通路商2500~100000萬不等,保證有幾十萬回收,結果後來才知到一個攤位最多也25000左右,而且佳事通只租一個攤位,讓通路商又再次付錢,沒良心的佳事通又受益很多沒良心的錢。這是在高雄展覽的事件。
而且通路商的網站因佳事通沒有做到當初說的廣告,一天進站的人數差不多掛0或只有個位數。所以何來的收入。
為何在說明會上不敢說明自己要付責廣告的部份?
可憐的小市民,永遠敢怒不敢言,當希望又再次的破滅,只能讓生活更苦,情緒更糟,試問有誰能阻止佳事通繼續害人呢?台灣還有小市民的生存空間嗎?讓這些有錢有權力的企業如此壓榨我們。
我現在繳不出孩子的學費,讓事通騙了60萬,真的有苦不能說,大家可否團結起來,把這些心聲列印出來發給各大媒體,或是到佳事通的說明會上發給新人,讓大家不要再上當,才不會相象我好像只有自殺一條路可以走了。
我就是做鬼也會找佳事通報報仇。
180)
呆呆
地點:
台北
8-28-200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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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意見,我內心不禁產生許多的疑慮,佳事通的問題到底在哪裡?留言版上也有人持認同的看法,只是一發表就免不了有人撻伐,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讓認同者的看法在留言版上越來越難看見?
我自己呢?回想整個簽約的過程至今其實還算有趣。一開始是打開電子信箱中的垃圾信件,【平常都是直接刪除,莫非天意?】看到有人傳來資訊銀行網路開店的相關訊息,心想就當做是長知識吧,聽聽無妨,於是報名參加說明會。
說明會的情況不再贅述,重點強調就是:1.包不賠。2.公司提供二萬種商品與大家利潤分享,沒有自己的商品也不要擔心。3.系統操作簡單,只要會KTV點歌就會使用。4.躺在床上睡覺也在賺錢〈影片中那兩個人睡得很舒服的樣子〉。當天示範進入一位賣黑鮪魚小姐的網站、還有一位楊豐吉先生現場做心得分享。會後現場報名進一步面談要先繳三千元,但有聲明面談後會退款,心想進一步了解也無傷,所以就報名了。
面談前我準備了一些問題提問,包括何謂包不賠?每日到公司網站瀏覽的人數有多少?平均每人購物消費多少?二萬種商品有限定販售數量嗎?我們想做商品販售,沒有自己的商品也能靠公司提供的商品獲利嗎?如果有自營商品需要另外付費嗎?加入商家中的八成多久可以回本?最差的一成多久可以回本?經營最好的10%主要經營哪些產品?預計未來3~5年會招商多少家…等等?資訊銀行事業中心經理針對上述問題都一一答覆,答覆內容我自然也相當滿意,其中讓我心動而簽約的三點是:1.包不賠就是經營兩年後若還無法回本,表示此家商店根本無心經營,公司會接手該網站持續經營,然後將利潤回饋該網站直到成本回收為止。2.八成的商家約半年到九個月可以回本,最差的則約一年半。3.沒有自營商品沒關係,公司提供二萬種商品可以販售,你可以規劃自己想賣哪一類商品。
決定簽約時我表示有現金可以支付,該名經理極力鼓吹刷卡,並強力推薦卡費下來後再到公司申辦代償,一則可在銀行累積信用,二是可以拿到佣金,他還算了一下給我看,並且說等半年後利息調高時,我再拿賺到的錢一次還完就好了。我想提領現金也不方便,所以就決定刷卡付費,〈我沒辦代償,因為我信用一向良好,不必再累積,另外我也不想為折算下來根本沒賺的佣金而將事情複雜化〉當時因刷卡金額頗大,銀行需要照會,該名經理要求我在銀行照會時說明為購買電腦系統,原因是銀行不接受簽約金這一個刷卡項目,我也接受該經理的解釋。
簽約後約一個月我才第一次上基礎課程,就算心裡很希望快一點兒上課,還是體諒公司有公司的排程,好不容易上完第一個月的基礎課程,我才知道原來後台真正可以上架的商品只有170餘種(八月後有328種),商品售價和它的利潤分享金額是一樣令人驚嚇,《售價高得驚人,利潤低得嚇人》系統也不是真的會KTV點歌就會使用這般簡單,無論如何我還是努力和親友協商,借來商品型錄想將網站架設完畢,好通過第一階段的考試,不過最後我還是沒能如願,【至今沒有通過與否的消息】我想原因是我沒有接受公司的要求:製作促銷型錄和秀出營業時間。我的說法是:我沒有實體店面和商品,又不能隨便貼公司商品來實驗,製作後萬一有人信以為真該怎麼辦?亂做是不負責任的!【別笑我想太多,面談經理告訴我每天有十萬的瀏覽人次喔!】
在經過這一連串的事情後,我懷疑我是受騙了,但我希望是自己多心,於是我從公司網站上找了經營時間較早的商家詢問,【區域碼後面的流水號可得知哪些商家較早加入】意外的是聽到〝很後悔加入〞〝快一年了也沒賺錢〞等等說法,於是我確信自己是上當了,要承認自己愚蠢有時候還要一點兒勇氣呢!於是我在線上提出因公司提供不實資訊招商,要求解約,公司很快的做了回覆,說我當時簽的是系統授權使用合約,除非系統出問題完全無法使用,才可視實際狀況申請補償或解約。否則我就是違約,要看我實際構成違約損害程度進行相關求償。
我打過電話給當初面談的那位經理,(無法接通,我語音留言請回電)第二天他回電表示他會進一步了解狀況,我再撥電話給他,他表示是公司的疏忽,隔日將會有人和我連絡。沒錯!隔日約下午將近五點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當我接起的時候卻沒有聲音,於是我回撥,傳來的是資訊銀行的語音,但我不知何人打來,所以也不知道該找何人?第二天我再找那位面談的經理,他要我下午二時撥打電話給一位副總,我打電話過去大約談了40分鐘,對方一直說明公司只看白紙黑字的合約,又說無法規範所有業務人員的招商說法,還舉保險業務人員為例,我問如果業務人員使用不當方式讓我簽約,公司會如何處理?他表示會處罰業務人員,但合約還是有效,我知道沒有共識,但仍堅決表示要解約的立場,這位副總說會再向上級請示,隔兩天再回我電話。
我在約定當天時間過後約15分鐘打電話過去找他,一位女生表示他剛離開辦公室,我留言請他回電,他約莫5分鐘後回電,表示公司堅持無法解約,我非常生氣,表示公司不應放縱業務人員信口開河而坐視不管,這位副總說,因為那位經理所簽的合約中,只有我有資訊不實的反應,(真的只有我嗎?)所以他們還要調查,我問要調查多久?他說無法給我正確的時間,我提議由我和那位面談經理對質,如果那位經理不承認他說過的話,我願意接受測謊,如果我說謊,我願意負擔所有費用,如果那位經理說謊,則由他付費,公司也必須負起責任,同意合約無效。這位副總說測謊太嚴重,又不願意安排我們對質,說公司有公司的做法,他已經在處理了,還說我把這位業務人員逼走對我也沒有好處。我必須承認我真的很火大,說話大聲但絕不曾口出惡言,這位副總覺得我情緒控制不好,我說等他哪天受騙上當後再來跟我談情緒控制的問題。
結束和這位副總極不愉快的談話後,我打電話給那位經理,對於我在電話中的提問他一律不回答,只表示他的說法都是公司給的資料,見面再說會比較清楚,我同意他的說法,希望他最晚隔天下班前給我一個見面的時間,而且他必須到場,他表示雖然他人在休假當中,但會出面處理。這位經理表達了的誠意,我自然願意再相信他一次。隔天是那位副總打電話過來敲見面時間,約定三日後的下午兩點。
當我依約前去的時候,出現的只有那位副總,他表示該名經理在休假當中,我說面談是為了要對質釐清問題,如果該名經理沒有出席,也就沒有談的必要。那位副總表示他有幫忙的誠意,我則提出最初招商面談時的幾個問題請他回答,他的回答很有趣,當我問每日公司網站瀏覽人次時,他說大約二千人,我說那位經理告訴我約十萬人,他卻反問我指的是哪一個網站?我問有關公司提供二萬種商品的問題時,他還是堅持公司的算法沒錯,直說光是聯強至少就有六千多種以上,想要賣什麼可以提出來,公司會製作的那套陳腔濫調,還說他也可以說當初並沒有承諾什麼時候有兩萬種商品,他可以說兩年後達到二萬種商品【我先前曾在電話中反問:如果你今天開一家大賣場,對外宣傳店內有10萬種商品,等到客戶進門時,發現只有1500種,這時候你可以告訴客戶說,我們貨都放在廠商那哩,看你需要什麼我再幫你找?這位可愛的副總竟然表示這樣也可以做生意,很抱歉我當時不懂欣賞他的幽默】。我問他有關加入的特店中,百分之八十的成本回收所需時間的問題,他的回答更妙,他說賣系統約3~9個月回本,賣商品的約一年到一年半,還說只要經營兩年的,沒人賠到錢,不過事後補充公司是年後才開始大量招商。〈也就是絕大部分的人都還沒經營一年,不知他的數字是不是又是預估而來的?〉面談似乎沒有繼續的必要,再次表明我們解約的立場請那位副總傳達,並要求二日內回覆。我並未要求全額退費,亦表示願意吸收昂貴的贈品費和系統使用2個月的合理費用攤提,請問那些認同佳事通的朋友,這樣算不算理性訴求?
會議結束當天我打電話給那位經理,不意外的又進入語音信箱,兩次留言的結果是,直到目前為止(共6天)沒有消息,我只想知道為什麼他沒依約前來,公司當然也無任何回應啦!
有人在留言版發表意見,說是個人沒有好好經營,一沒賺錢就要求公司退費。這樣的人我很佩服,表示你經營的很好,這實在不容易啊!但請不要把每一個要求解約的人都聚焦在〝因為沒賺錢〞上,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認為受到欺騙才想解約,如果佳事通一開始就據實告知,我想簽約的人都無話可說。【關於這一點,那位副總說:銀行辦代償還不是說只要身分證就可以,事實上還需要其他的資料。我真的很難欣賞他的幽默,資料不齊頂多代償下不來或選擇不要辦理就好,騙我們簽約卻是讓我們馬上就損失一大筆金錢。】
為什麼會如此輕易相信別人呢?各位!人是要為愚蠢付出代價的呀!但總要有一些附加價值吧!可喜的是,我每天還是非常愉快的在生活著,因為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心安理得所以快樂。看到有人說因為不得已只好賣系統賺錢,我深表同情,希望你是賣給真正需要的人,否則你的良知是否太賤價了。
我已放棄佳事通所謂的〝正常管道〞尋求解約,試圖尋找其他的方法,我一直不希望破壞想要繼續經營的人對〝資訊銀行〞的依賴,但更不希望有人和我一樣受到欺騙。在這個經濟不景氣的時代,很多人都懷抱創業的夢想,只因相信佳事通那套說法。三十萬可能是很多人全部的積蓄,也可能有人是積欠卡債而來,賺不到錢還要陷入可怕的循環利息中,我不知道一個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可以有多大?如果你賣系統而不顧別人受傷,我只想問一句:怎麼忍心?
我希望佳事通能確實改變他們誇大不實的招商手法,否則,每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負起監督的責任,不要再讓更多人受到傷害了!或者有哪一個人可以告訴我,你沒有自營商品,但卻可以證明靠公司提供的商品《不要再談賣系統》經營網站成功,那麼我將自嘆不如,不再有任何行動和說法。
我知道有些人已和佳事通解約,解約的代價是必須簽訂切結書之類的東西,我不知道內容是什麼?但感覺上拿到的錢不是解約金,倒像是封口費,我可以了解你們的擔憂,在這裡分享一個案例讓你們參考。
我有一個朋友的先生外遇,被他發現後先生乞求原諒,表示願意和第三者斷絕來往,如果再犯願意放棄所有財產,這位朋友考慮小孩,希望保留完整的婚姻生活原諒了先生,但同時也要先生將誓言寫成一份切結書,一年後朋友發現先生仍和外遇對象繼續交往,朋友拿出當時的切結書要求履行,律師卻說那份切結書無效,原因是簽訂的內容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不能事先設定對方做了什麼事而須負賠償責任。很多公司行號要求員工填寫切結書放棄部分權利,但那只能騙一些善良員工上當,切結書根本無效。我並不是要你們出來說些什麼,只希望你們不要太擔心害怕,有些市公所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不妨將你簽的內容拿給律師瞧瞧,聽聽律師的說法。
寫了這麼多只是想提供個人的經驗,沒有情緒性的言詞攻擊,再次提醒販售系統獲利的人,賣系統本身並沒有錯,賣夢想就是不義之財了,當個人利益巧遇個人良知時,你的選擇是什麼?建築在別人痛苦上的獲利嗎?別讓自己不知不覺成了加害人啊。祝福大家!
請通路商伙伴們大家告訴大家:
我相信佳事通還有更不為人知的事實,請各位通路商伙伴們能在此提供大家關於您的切膚之痛,讓多點人認識佳事通詐財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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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說明一點,任何人剛開始與公司有衝突時,當然是以個人的問題為出發點提出質疑,當無法獲得善意地解決時,才會尋求眾人的支持,若是發覺其他人也有相同的情形時,就會聯合起來對抗公司法人組織,否則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在這個事件中並無所謂自私出賣的問題,只有共鳴回響的問題,我個人在1年以前就已經警告過佳事通其網路上開店系統有非常多的瑕疵,若是一直把我們當作白老鼠一般來試用它的軟體,一定會有人不滿挺身而出來控告公司,指控公司所謂的網路服務行銷根本無法替我們這些通路商來創造應有的利潤,還有到處都是問題的開店系統軟體要如何來替我們賺錢?到今年剛好滿1年,就應驗了我的預言,可是佳事通還是那副打官腔的態度,恐嚇警告其他通路商不可連署,否則就要依約停權!在此試問,連署犯法嗎?依約停權,是根據哪1條合約規定?加盟佳事通的錢我個人是當作廣告費用花掉了,可是後來發覺有人被騙了25萬、30萬、60萬、甚至90萬元,驚覺茲事體大,像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再加上佳事通的恐嚇通知,我才決定連署,以免更多人受害。有人查出佳事通在海外另成立了控股公司,以我個人身為財務管理師的看法來說,以佳事通本身買空賣空的經營模式,成立控股公司的目的何在?莫非是要準備掏空公司的現金資產,把錢轉移到國外去!公司的真正負責人到目前為止從沒有人見過,最高管理階層也從來沒有人知道是何許人,難道這又是所謂的藏鏡人,萬一出事,責任可以撇得一乾二淨,跟他無關。很多人投資佳事通的錢是貸款來的,佳事通惡質的詐騙手法使得這些人血本無歸,生活逐漸發生問題,試問若不控告佳事通揭發真相,社會公理何在?大陸的傳銷案件,死者還剩下10盒不知名的商品,佳事通利用電子商務的名義來行老鼠會一般的傳銷詐騙,被騙者還能剩下什麼?
最近,佳事通積極改善網店系統的腳步似乎明顯加快,可能是害怕被人抓住網店系統很差的把柄作為呈堂証供,不過這樣也好,讓此事刺激佳事通一下,真是不打不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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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倌這是在下淺見:
如果佳事通跟通路商要對博公堂據我分析情況如下:
一.
佳事通要求通路商連署人部份停止連署 , 連署人部份也可要求佳事通停止召商待釐清事實之後各尋出路以達公平之原則這法院有可能會成立
並不無可能
二.
雙方應各提有效之事實舉證 佳事通 一方應提 業務報表 財務報表 歷年會計年度報表 宣傳資料包括 平面廣告 廣播電視 電子媒體是否屬實等………..
如果此事搞大的話我想法院會要求佳事通拿出實際業務報告 通路商收入資料 資金往來帳目 更不排除約談公司相關人士 我想不可能只是
律師代表及公司主管代表就能解決問題那是不可能的事更有可能調查單位一併介入佳事通要仔細想清楚法人並不一定有利喔
至於連署通路商這邊也應該提供相關屬實證據包括有利之證據…….以示公平
三.
至於佳事通要告之對象我想一開始人家可能只是要求退款但佳事通不肯才至引發此一事件而且看公告內容施壓意味很重對佳事通非常不利
搞不好還被告誣告罪
四.
現今投資問題很多法官不太敢大意因為有太多眼睛在看一旦有質疑報紙會登 媒體會追 法官會用心論斷
五.
這些通路商都是小額投資雖說小額好像大部份是貸款的辛苦血汗錢更是步衣小老百姓撒謊機率實在不高也沒有必要騙法官更是不敢
佳事通真要思考 思考 一意孤行 強制手段 會引發更大效應
我想我真的很公正的說法不認同者可提出寶貴意見
本人是誰大家想知道嗎 我不敢表明身份我好害怕會被人告 但我透露一點家父的老師是台灣最高法院庭 庭長
我在某大學法學院受過洗禮 但我並不一定從事法務工作 只是對此事就事論事的看法 希望大家都看得到
知道我是誰的人可以打電話給我 我有獎品 真的有獎品
阿君子敬上
1.公司的作法,只要辦什麼活動都要繳錢,之前投資都未還本,即使有一次成交,又為參加活動又吐出去了,別說獲利ㄌ,所有刷卡加入的通路商,每個都承受超高的利息支付,像個無底洞讓人無力感!!
2.老闆股東董事會,他們的確是最聰明的了,你知道他們最關心什麼ㄇ?
說穿了跟我們一樣:如何獲利!!辦任何活動他們最大的獲利就是:讓通路商繳費參與,有很多好處1.避開資金成本(拿別人的錢股東不用籌錢)2.不用付利息3.虧了又不關他們的事4.利用通路商的參與感節省勞力成本,104就是最好的例子5.把公司曝光宣傳最好機會,他們當然不會讓公司垮台,只是怎麼算計都是他們贏。
3.這只是個理想吧!如果你沒獲利或半年才獲利一小部份,成本永遠拿不回來,請問你還有向心力嗎?還要續約嗎?
再說合約問題:就像他們在說明會說的,租房子合約到了,如果生意沒前景,另當別論,如果屆時公司坐大了(被大家拱大的),他不是漲房租就是自己作,未必要跟你續簽,就算跟你續約,你也要再繳一筆比現在更高的費用,請問你就算平時有還本一些回來,也利息及生活支出花掉了,到時是不是又要借錢續約?
有沒有算過失去了多少機會成本?還跟著窮忙好幾年做白工?重要的你看過你的合約了嗎?
4″農夫知道偶而有颱風、天旱或任何不明因素,而血本無歸,但還是會繼續耕作下去,他們辛勤敬業的態度,為的是一個樂觀堅持加上對事業的信心”…其實他們的信心來自於,他們永遠有一塊田,今年明年耕種也許三年後才成氣候才會結實纍纍,但是我們呢?今年明年辛勤耕種但三年後結果不是我們的!!這是一個普遍的危機感叫”沒有未來,有未來也是別人的
”
5.你有把握公司保證屬於你開發的所有名單電子報或104參展或任何來自於你的客戶名單,最後成交都歸屬於妳了嗎?這也是另一個普遍的危機感叫”黑箱作業”
6.”成功沒有不勞而獲的”、”不努力不經學習,我不相信會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有這樣的信念及付出,在其他行業所得到的也絕對超出你想像!!不是像這裡久久偶有入帳,還好像是資訊銀行給的賞賜一樣,反過來再要服務費,我也時常跑會場,但是是”直銷說明會”,我知道大家都不太喜歡直銷,說是老鼠會,但問題是只要貨物好、公司不會倒、我認真輔導下線、每年不要忘記繳幾百元的會費,一輩子收入回饋不間斷,不用擔心公司賺錢我們分不到,公司也不會忌妒鑚石主任年收千萬以上!!等你加入一段時間就知道了,到時有了意見再叫,誰理你阿??契約快到了886
分析一下資訊銀行的獲利模式:
說明會:虎爛不打草稿,很會畫大餅,去賣太陽餅好了
加盟了以後:賣商品不好賺要幫他們賣系統才好賺
說要到1000家才有籌碼談商品價格
試問有哪家做電子商務是這樣做的?商品完全是零
然後號稱有500個加盟店,扣掉失望而離開的可能只剩下50個不到,這種策略不知道是誰定的(或許不是策略而是只能這樣做)因為一開始就是個老鼠會型態的吸金公司,去聽過傳直銷的說明會的話應該都知道,要加入還要買個萬把塊至十幾萬的東西,然後好一點的就是靠口碑建立起傳直銷網,純粹拉人進來而賺取佣金的就是老鼠會(商品無實際價值),當初大家聽說明會都知道他們這樣說,如果你沒商品資訊銀行有2萬多種商品可以讓你賣,但是實際上後台只有170種商品,而且沒有一個可以上架販賣,為什麼??價格離譜至極,搞不好是拿某電視購物的DM弄一弄就擺上去了,事實上你要買也會跟你說這東西沒有了,(其實就是因為他們是買空賣空所以當然沒有商品)到現在搞了半天還是要有自己的商品才能用到那套價值30萬的系統,
光是依據這一條就可以把他們告到翻掉了,
基本上24hrs如果說明會不說的天花亂墜可能就倒掉了不會活到現在,網路購物講求的是服務,效率和價格,以上3點24hrs沒有一個做得到也就罷了,其所販賣之號稱評比第一的五合一系統扣掉其中無商品及資料庫紊亂及無人管理之缺失後,個人估計殘存價值只有新台幣2000元差不多吧,
賣了系統會不會替自己造業(因為你害了別人)我開始懷疑,大家都是負債累累想從這裡賺錢,沒想到加入後負債更多,這跟放高利貸有何差別,要是有一天真的有人因為加入資訊銀行而被負債逼死了,你做何感想??如果你知道那個人剛好是經由你的連結而加入,你會不會有罪惡感??
台灣佳事通之加盟者,各自花費許多金錢、時間和精力所設置的商店網站,95年8月1日起已遭關閉。 加盟者應超過600人以上。 依雙方之合約,台灣佳事通電子商務集團應提供電子商務平台及〈商店網站〉系統連線服務,如今已明顯違反合約,是否應負民刑事責任,市刑大偵七隊已著手調查。加盟者可向偵七隊承辦人賴先生〈02-2764-3609)登記姓名,等候通知前往做筆錄。
95.08.08.
聽說通路商現有2個自救會,一個不請律師,一個要請律師。
1.不請律師 — 檢察官開偵查庭後,如果認定應刑事起訴,起訴後,再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2.請律師 — 由律師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或是民事訴訟,或民、刑事訴訟兩者都提。
3.起訴期可能不會很快。
4.因聯合力量較大,費用可均攤,通路商應盡量參加自救會。如果能找到立委、議員幫助,效果會更好。〈我是打電話到劉議員04-23604435服務處,詢問到自救會會長之電話後,參加自救會的〉
* 有做筆錄的通路商,現在等檢察官開偵查庭來認定是否提起公訴,並有可能會收到出庭傳票,且最後都應收到檢察官的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
佳事通這幾天已將通路商的前、後台網站重新開放,但電子商學院、後台信箱都無法進入! 此一行動可能是與佳事通目前盡力想辦法,減輕其可能會負的民、刑事責任有關! 請通路商們要密切注意自己的權益!
在此呼籲佳事通盡早拿出良心、誠意與通路商進行協商有關解約、退款〈尤其是使用刷卡繳納簽約金的通路商〉、達成和解事宜,才是真正解決問題,才能免除其可能會負的民、刑事責任。
95.08.28.
2007.03.20. David
(1).3月12日佳事通開庭我有事未去,有誰可告訴我開庭結果?
(2).我不想請律師,正想要自行提出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之狀紙,有誰知道應注意那些細節嗎?
(3).我目前有以下資料共大家參考:
詐欺竊盜等案件受害民眾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宣導手冊
為關心並提醒因詐欺.竊盜等案件受害之民眾,維護自身權益,內政部警政署特彙集刑事程序進行中,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時機、程序等法律常識,製作「詐欺.竊盜案件受害民眾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宣導手冊」,由各警察機關於偵辦刑事案件之同時,提供被害民眾進行附帶民事訴訟向被告追償,以維護自身權益。
壹、 對象
民眾因詐欺.竊盜等犯罪而受有損害,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
貳、 時機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第二審上訴前及第三審,均不得提起。(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
參、 程序
受害民眾可持身分證件、起訴書向管轄法院法律服務中心查詢刑事案件案號,再繕具書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格式如後)。書狀之撰寫可向各法院法律服務中心人員請求指導。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證據保全:
妥善保存相關損失證明文件,詐欺案如滙款、轉帳之資料;竊盗案如被竊物品之購買憑證、物品之權利證明文件。
二、 請求時效:
1、附帶民事訴訟應於知有損害及應賠償之義務人時起,2年內提起。
2、刑事案件偵查時間如過於冗長,應注意逕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之時間(2年)。
三、 費用負擔:
1、 免納裁判費用。(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505條第2項)
2、 申請假扣押、假執行時,法院通常要求提供相當金額之擔保金(依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三分之一計算)。
3、 法院閱卷費用,依影印紙張大小及數量計算。
4、 簡易案件經法官宣告假執行,免負擔假執行費用。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範例)
原告:○○○(被害人) 住址
訴訟代理人:○○○律師 住址
被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為就被告○○○案件,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詳述事實及理由)(可參考檢察官起訴書狀)
一、
二、
三、
四、
謹 狀
○○○○○法院 公鑒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具 狀 人 簽名蓋章
範例格式可參考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訴訟代理人 簽名蓋章
佳事通通路商們請注意,如果不想請律師,自己寫狀紙〈範本參考 2007.3.20〉,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是民事賠償〉, 不需花錢。我已將自己寫的狀紙親自送交板橋地方法院收文處,當然你也可以用郵寄的!
請注意:
〈一〉狀紙要繳兩份,一正本,一繕本﹝就是影本﹞。
〈二〉狀紙上要註明,狀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號:095年度重訴字第74號,股別:信股。
〈三〉你不一定能將錢拿回來,但是有希望的!
〈四〉如果你不在知有損害後,兩年內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依法你將你喪失您的損害賠償權益哦!
2007.5.15.
最新消息: 佳事通案96年10月29日上午在板橋地方法院開庭,出庭者有被告等29人、被告律師多名、受害人〈通路商〉十多名。 法官說目前準備程序已完成,12月開始可以進行審理。
受害人請不要放棄損害賠償的權益,在知有損害二年內,提出「民事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提出「民事訴訟」雖要多付數千元裁判費,但比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勝算較大! 主要原因為被告已請律師多名為其脫罪,如果被告被判無罪,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將被駁回。
受害人財產在50萬元以下者,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進行訴訟,不想請律師亦可自己依照事實、證據寫狀紙進行訴訟,勝算機會很大。
不知引用何法條者,可參考公平交易法21、31、32條,民法184、185、188、226、227條。
不知要告誰者,已有受害人將佳事通公司以及其所有職員通通列為被告。
96年10月30日
Klinton vs. Obama. How you think who will win el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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